为落实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我市中小学学科名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市级学科名师的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市级学科名师须在获得特级教师、市级教学能手和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基础上进行,同时申报者必须从事学科教学工作,已获得市级名师(省级学科名师)称号的不再申报。
二、 评选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校和社会中广受好评,并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效果显著。已获得省特级教师、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称号;近5年内,在市级以上学科优质课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在市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过示范课、专题讲座等任务。
3、 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或已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独著或合著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写已获国家审查通过的教科书,或近五年在刊物公开发表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实验报告等。
三、 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
2、 各学科学术委员组织所属教研组的教师进行民主推荐
3、 各教研组将推荐结果上报学校
4、 学校依据评审条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各学科市级名师的上报推荐工作
5、 公示推荐市级学科名师人员名单
四、 材料上报要求
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律打印,个人填表的内容不得手写),个人档案资料为A4纸规格,内容包括:
1、 档案资料目录并标注页码
2、 《张家口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一式3份
3、 特级教师、市教学能手和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 近5年内在市级及以上作公开课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 课题及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验原件)
7、 近5年内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 上报时间
凡申报学科名师的教师请于2012年4月27日前将本人的材料报学校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张家口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
张家口市第一中学
附件1、关于评选市级名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