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博高中学生请销假制度

发布时间:2017-04-07 16:18:14 丨 阅读次数:3864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严格学生作息制度,强化学生纪律意识,创设安全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准假原则

1. 事假。原则上,学生正常学习过程中,不准事假。确因家中有事的,需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本人到学校与班主任沟通,方可准假。事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2. 病假。除突发疾病情况外,病假必须按照先请假,后准假的程序办理。学生突发疾病,家长或监护人应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班主任老师(短信无效),并在事后补假。学生未经请假擅自不到的,视为旷课。

3. 体育、艺术类学生请假。艺术生需要外出学习或出外考试、培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学生本人申请,监护人签字,艺术辅导教师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或级部签字,报教务处、德育处备案。

4. 学生请假时间超过半学期(60天)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二.、准假权限

1. 学生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准假权限在班主任。

2. 学生病、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的,准假权限在年级部或年级。

3. 学生病、事假七天以上的,准假权限在教务处。

三、 请销假程序

1. 事假:学生请事假,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监护人或监护人的委托人到校与班主任沟通情况,经班主任同意准假后,填写张家口市正博高中统一印制的假条,到宿舍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时,须持家长填写的请假条回执,找班主任销假后,方可进班上课。

2.学生校内临时病假:学生在校内出现临时发病的情况,须本人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首先与家长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后,通知家长到校接走学生。然后填写张家口市正博高中统一印制的假条,方可离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病假,应由年级或年级部批准。学生返校时,须持家长填写的请假条回执,找班主任销假后,方可进班上课。 

住校生请假回宿舍的,班主任问明情况后,填写填写张家口市正博高中统一印制的假条,方可回宿舍。学生上课时,须持宿舍管理人员填写的请假条回执,找班主任销假后,方可进班上课。

3. 长期病假:七天以上的病假,为长期病假。长期病假须由学生本人提出请假申请,监护人或监护人的委托人到校确认请假原因,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填写长期病假审批表。长期病假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监护人签字后,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级部主任、教务处主任审批后,由班主任、年级组或级部、教务处各执一份存档。审批过程结束后,填写张家口市正博高中统一印制的假条,方可离校。学生返校时,须持家长填写的请假条回执,找班主任销假后,方可进班上课。

4.体育、艺术类学生请假:体育、艺术类学生日常训练、上艺术课请假的,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张家口市正博高中体育、艺术类学生常规练习请假申请表(一式六份),注明请假时间,经学生本人,监护人,教练或辅导教师签字后,由班主任、级部或年级组、教务处、德育处、保卫处审批后,由学生家长、班主任、级部或年级组、教务处、德育处、保卫处各执一份存档。由保卫处签发出入证后,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出入校门。超出时间,或未携带相关证件,不允许出入。无证出入的,学生按旷课论处,追究门卫责任。体育、艺术类学生出外参加比赛或考试的,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张家口市正博高中体育、艺术类学生外出申请表(一式五份),注明请假时间,经学生本人,监护人,教练或辅导教师签字后,由班主任、级部或年级组、教务处审批后,由学生家长、班主任、级部或年级组、教务处、德育处各执一份存档。学生返校时,持家长销假证明到班主任处销假。

四、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学生不得以欺骗的方式请假。一旦发现,所请假时间按旷课处理,并追究欺骗学校、欺骗老师的责任。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向学校请假,或以请假为名从事其它工作(活动),以及假期已过,没能按时返校也不按规定续假,或不经批准擅自离校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公开批评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 学生请假期间,学生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凡监护人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的,受托者必须向学校递交监护人的委托书、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监护者本人直接向学校说明,否则不予办理。

4. 学生请假离开学校的,班主任必须事先与家长取得联系,由家长将学生领走或家长同意学生自行离开,否则不予办理请假手续。6. 学生离校,必须持有学校统一印制的假条,并有相关审批部门的公章及签字,方可离校。

 

                                   张家口市正博高中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