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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评选量化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3-04-17 11:09:59 丨 阅读次数:3490

一、基本条件

调入我校三年以上,且有一届较好完成高三年级(补习年级)教学工作的经历。

二、师德及年度考核

1、师德:任现职以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服从安排,工作认真负责。7

如果任现职以来,出现了重大师德问题或严重教学事故,此项0分。

2、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在我校每取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加1分。

三、任职资历

从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时间(以市职改办发文日期为准)至评选业务荣誉称号的截止日期止,每年1分。

四、工作业绩               

1、任现职以来在我校担任高一年级、高二年级教学工作,每一年计1分。担任高三毕业班(补习班)教学工作,每一届计2分。

2、任现职以来在我校担任高一年级、高二年级班主任,每一年计1分。担任高三毕业班(补习班)班主任工作,每一届计2分。

3、兼职

任现职以来的兼职工作:在我校任级部主任与班主任计分标准相同。

在我校任中层以上干部、学术委员、备课组长每年加1分。

(有多种兼职的只取最高层次,计一次分。班主任兼教研组长、中层以上干部、学术委员的不计分,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五、教育科研成绩

只取任现职以来最高层次的计一次分,不累加,不重复计分,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 数量多的优先。

1、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论文(不含教学辅导用书)发表于国家级核心期刊计3分,发表于一般性期刊计2分, 发表于市级报纸、学生阅读类报纸、教育行政部门编辑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或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省以上专业委员会进行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计1分。

入选民间机构或个人编辑的论文集或丛书的论作者文不计分。

论文排名第二及以后或论著排名第三及以后的作者不计分。

教学辅导用书的作者不计分。

2、课题:任现职以来,有市级以上教育课题规划部门(含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直属部门、国家和省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市级以上社科联)立项且已结题的课题(对未按期结题的课题,不予认定。)

国家级课题主持人4分,参与人3分。

省级课题主持人3分,参与人2分。

市级课题主持人2分,我校教师担任主持人的课题参与人1分。

3、优质课: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优质课 3分,省级(省教育厅或省教育厅直属部门、省专业委员会)优质课 2分,市级(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直属部门)优质课 1分。

4、说明:非学校组织的民间机构举办的论文评比、课题立项(含国家级课题子课题)、优质课评比均不计分。

六、荣誉

综合荣誉:按任现职以来在我校取得最高层次的荣誉计一次分,不累加,不重复计分,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以荣誉多的优先,校内奖励不做加分因素。

省部级荣誉奖励:6分(以省委、省政府、部属签章为准);

市厅级荣誉奖励:5分(以市委、市政府或省厅级签章为准);

三优奖、三育人奖:4分(以同时加盖市人事局、市科教文卫工会、市教育局三个签章为准)

县局级:3分(以市教育局、人事局、市工会、各县委、县政府或我校的签章为准)

局科级:1分(市教育局所属科室、文教工会的签章为准)

七、出勤情况

在评比规定的期限内,累计事假超过三个月、病假超过一学期,取消参评资格。事假在三个月以内,每个月扣2分;病假在一学期以内,每个月扣1分。在文明处室联查中,一个学期连续3次缺岗或累计5次缺岗,取消参评资格。

八、其他

信息技术和音体美教师的参评名额,由学校根据情况研究决定,单独成系列参评。其工作业绩计分标准为:自任现职以来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评选业务荣誉称号的截止日期止,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时间,每年计1分。其他计分标准不变。

 

           2013年4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