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是学校配发给教师的工作用机,其所有权和管理权属于学校。
2、学校实行计算机管理个人负责制,计算机设备人为丢失或损坏,使用者应负全部责任。
3、教职员工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4、所有教职工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安装外接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不准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
5、不得在连接电脑的电路上插接大功率电器;茶杯的摆放应远离电源、键盘;主机风扇旁不要遮挡其他物品,以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不要用易产生静电的抹布或未拧干的抹布擦拭电脑,不用手触摸显示屏。
6、外出、午休、下班等不使用电脑时请及时关机,以减少电磁辐射、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保护自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
7、严防计算机病毒侵入,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经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于学校计算机。
8、教职工应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存放在。
9、严禁教职工擅自更改连网计算机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的IP地址、密码和电子邮件帐号。
10、严禁教职工进入不良网站或在校园网上散布不良信息。
11、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教师办公室使用电脑,特殊原因需使用教师电脑者,教师必须在场。
12、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电脑设备玩游戏、看VCD、听音乐、聊天,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13、学校将定期对各办公室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所有教职工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查。
14、教职工请假两个月以上,应将计算机交回学校管理部门,由学校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