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市第一中学委员会新一届党委换届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3-02-28 17:10:57 丨 阅读次数:4917

2013131日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市第一中学委员会

新一届党委换届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市第一中学新一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市第一中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均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市第一中学委员会新一届党委换届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进行差额直选。

四、党委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提名9名,差额2名;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提名6名,差额1名。

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由校党委提出,提交各支部酝酿讨论。汇总各支部的意见后,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半数以上党员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七、选举时,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两种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八、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果另选他人,就在画“×”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长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不画“○”的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要用黑色墨水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填写模糊的为废票,部分填写模糊的,模糊部分为无效。

十、当选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其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十一、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正式选举时,会场设2个票箱。投票顺序是: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接着其他参会人员依次投票。

十三、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填写选票的党员,可委托他人按本人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四、大会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十五、本选举办法由各支部酝酿讨论,经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