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第一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
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张家口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张职改办字〔2011〕4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岗位聘用的原则
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业绩、能力、水平的原则;坚持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以人为本、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 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
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牛学军
成员:于成东 陈建军 张东兵 赵金荣 史向东 周文胜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评审委员会
主任:于成东
成员:处室主任、级部主任和学术委员(参加竞聘人员回避,所缺评委由副高五档教师补齐)
3、量化考核工作组
组长:张东兵
成员: 王建军 杨重功 杨润平 李小沪 刘长木 冯海荣
4、 纪检监察组
组长:周文胜
成员:吴彦姝 郭伟成
三、聘用人员的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
四、岗位设置比例及职数
(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依据政策规定,市人事局为我校核准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总数410个。
(二)专业技术各岗位比例及职数
副高级岗位123个,其中包括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它们之间的比例为2:4:4。五级岗位25个,六级岗位49个,七级岗位49个。
中级岗位205个,其中包括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它们之间的比例为3:4:3。八级岗位62个, 九级岗位82个,十级岗位61个。
初级岗位82个,其中包括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十一级岗位41个,十二级岗位41个。
(三)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职数
副高级岗位:五级: 6 个, 六级: 12 个, 七级: 3个
中级岗位: 八级: 10个,九级: 42个, 十级岗:59个
初级岗位: 十一级:21个 十二级:41个
五、工作程序
1、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会后公示)
2、竞聘人员申请竞聘
3、对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量化考核细则对竞聘人员量化考核
5、竞聘人员参加民主测评,( 竞聘岗位在10个以下的,根据量化考核分值按1:2的比例确定民主测评人选,竞聘岗位在10个以上的,根据量化考核分值按1:1.5的比例确定民主测评人选,量化考核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职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人员是否胜任进行民主测评
6、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对竞聘人员进行评审
7、按量化考核、评委评审、民主测评权重6:3:1的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人选并公示
8、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基本任职条件及各岗位聘用办法
﹝一﹞、基本任职条件:
1、 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任现职以来,一直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能履行本岗位职责
4、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效果好
5、 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工作量
6、 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聘用办法
1、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且被我校聘在六级岗位聘期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本任职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依据工作业绩按竞聘结果择优聘在五档专业技术岗位。
2、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且被我校聘用在七级岗位聘期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本任职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依据工作业绩按竞聘结果择优聘在六档专业技术岗位。
3、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因受岗位设置数额限制,聘用在八级岗位且聘期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本任职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依据工作业绩按竞聘结果择优聘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4、 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且被我校聘用在九级岗位聘期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本任职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依据工作业绩按竞聘结果择优聘在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5、 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且被我校聘用在十级岗位聘期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本任职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可申请聘入九级专业技术岗位
6、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不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本任职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可申请进入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7、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满3年,被我校聘用在十二级岗位聘期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本任职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依据工作业绩按竞聘结果择优聘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8、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不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本任职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可申请聘入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七、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