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第三期已接近尾声,第四期现在我校工会系统启动,各教职员工在第三期活动中,符合报销标准的请尽快准备相关手续,交到医务室办理报销。
参加第四期互助活动办法如下:
1. 连续第三期参加的教职员工,自然进入第四期的互助活动,一年36元的医疗互助费用在下个月的岗位津贴中扣除。(如有其它异议请尽早通知北校区医务室)
2. 于2010年至2011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准备参加第四期的教职员工,请在4月15日前到北校区医务室提交本人的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医保卡、身份证、工会证复印件一张,一年36元的医疗互助费用同样由下个月的岗位津贴中扣除。(对于第四期互助活动的实施办法可以到北校区医务室进行详细咨询)
3. 请各级部各处室收到通知后互相转告,互助活动时间为4月10日——4月20日,过期不候。
北校区医务室
201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