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报名事项具体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31 07:56:23 丨 阅读次数:2372


一、资格审查

1、查验学生户口本(首页红章为河北省张家口市某县,如为外市或外省,必须走随迁)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五证要齐全,缺一不可。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基本条件是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居住地、学籍地、报名地三者应是吻合的,跨市的肯定不行。关于居住证的问题,鉴于居住证新的申领办法周期较长,公安部门从今年上半年才开始受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今年随迁子女的居住证采取过渡办法,对已申领居住证并由公安部门受理的,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登记凭证”即可暂时作为其居住证凭证参加高考报名。省规定,如果发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和其户籍所在省重复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2、毕业证(补习年级)学考准考证

考生如不能出具毕业证书,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辍学的社会考生,要出具学籍表和辍学证明,自入学之日起到2017年9月满三年者方可报名;没有升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社会考生,要求初中毕业到2017年7月满三年。

3、身份证

如果此三项均正常的学生可统一填写资格审查表,审查表要按考生号从小到大排列填写,特殊情况的要单独填写,并附相应资料。所有纸质资料12月9日上交。

二、报名具体操作

三、优惠信息资料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