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口市第一中学委员会 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08:51:23 丨 阅读次数:4457

正博党总支各支部

近日,省委印发了《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冀发〔2017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要将《实施方案》列入“两学一做”重要内容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我校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领会重要意义。《实施办法》聚焦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对问责总则、情形、方式及适用、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是一部具有河北特色的重要党内法规。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推进《实施办法》的落地见效,对于规范和加强我校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和省委印发《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实施办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党委办要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和方案,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支部通过组织生活、党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要充分利用校刊工作简报校园网党建平台党员微信等各种媒体手段,做好宣传工作,为推动《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三、突出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原原本本学习、逐条逐项学习、逐字逐句学习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和省委印发《实施办法》,掌握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作好表率,积极参加党组织会、中心组学习会,带头学习、带头研讨,要结合“五个必讲”要求,深入基层专题讲党课,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四、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分级负责,层层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压实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的要求,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此进一步唤醒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抓住典型问题,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五、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列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构建督导检查制度化常态化机制。特别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巡回督导检查,适时对《实施办法》学习情况进行核实;结合教育教学中心任务拉练观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督查,适时对《实施办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防止学习不透、制度空转、问责不力等问题,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规定落到实处。全校各级党组织也要根据实际,组织认真做好本地本系统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