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处召开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评优表彰会

发布时间:2016-12-29 10:03:42 丨 阅读次数:3303

2016年12月23日晚,德育处在报告厅召开我校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评优表彰会。全校三个年级88个班的班团干部作为各班学生的优秀代表参加了本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和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表彰大会。德育处主任赵洪涛参加会议,副主任刘乃春主持大会并做了重点发言。会议包括五项内容:

    大会首先进行了评优集体表彰。在颁发各班的个人奖之后,进行了集体奖的表彰。获得优秀团支部奖的是高一年级的3、7、11、20、27班,高二年级的5、6、9、19、25班,高三年级的1、3、10、15、20、23、24班。获得先进班集体奖的是高一年级的1、4、6、10、12、15、19、22、23、25、28班,高二年级的1、4、7、10、11、18、22、24、27、30班,高三年级的2、5、7、9、14、16、19、27、28班,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同时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表彰后,刘乃春副主任强调:荣誉来之不易,希望同学们把优秀的学习品质、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下去,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以上获奖的优秀班集体,不论是德育常规、日常教学还是考试成绩,都是走在年级前列的,希望获奖班级能倍加珍视这凝聚年级、班主任和班级每一位成员思想智慧和拼搏汗水的荣誉,不辜负学校对于每一个班、每一位一中学子的深厚瞩望,不断迎接新挑战、创造新成绩。也希望没有获奖的班级不断查找自身的不足,并在今后的学习中学有目标、习有思考、超有动力、赶有信心。

随后部署了下学期的主要工作。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下学期将继续在三个年级开展“榜样在身边——校园之星”评选工作,届时每个班将评出学习之星、文学之星、自强之星、奉献之星、体育之星、才艺之星、文明之星、书法之星共八类学星;开展“标兵宿舍”“标兵宿舍长”“宿舍内务标兵”的评选活动,给更多学有专长、文明自强、习惯优秀的学生予以大力宣传和表彰。下学期,高一年级面临文理分班,学习的篇章又将翻开新的一页。高二年级将举办18岁成人仪式,高三年级将迎来高考百日誓师,6月初将举办全校运动会,运动会最后一天全校将为高三学生高考壮行。一中每一天的美好图景都需要每一个优秀一中人的勾画。刘乃春希望各班班干部利用晨会、班会将这些信息传递给全班同学,并对下一阶段的班级发展规划献计献策。

会议中还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子重要讲话的经典语录。德育处为全校各班印制了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和2016年两次对青年学子讲话中引用的经典语录共11条,包括“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学”“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学如弓弩,才如箭镞”“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等,强调青年学子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站在国家层面对青年学子的深切瞩望,明确国家富强青年有责,感知习总书记深厚的文学素养和文化底蕴,激励全体优秀一中学子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刻苦学习奋发图强,为一中添彩,为祖国争光。

赵洪涛就期末工作做重点强调。他就期末严明纪律、开好班会、做好德育专项视导资料整理工作、做好经典诵读、以及元旦寒假放假安排等工作做了详细的强调和部署,希望全体班干部协助班主任虎头虎尾做好班级工作,也希望班干部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彰显正能量。

会议重申了学校德育专项视导工作的相关要求,还部署寒假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针对高一年级下发了《寒假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工作通知》,指导学生填写《社会实践登记表》和《社区服务登记表》,强调了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的相关要求,为高三存档和备好高校自主招生材料做好扎实的工作。